【清廉远安】鸣凤镇:坚决纠治微腐败 增强群众获得感

“我已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不该申领这920元的冬春救助资金,应该把名额让给更困难的村民,诚恳接受组织对我的处理。”近日,鸣凤镇某村原干部游某在递交给镇党委的书面检查中这样写道。

原来,游某在2021年因爱人住院医疗支出较多,在当年年底申领了冬春救助资金,村民得知这一消息后意见很大,认为游某不符合申领条件,便向镇纪委反映了该问题。镇纪委经过调查核实,发现冬春救助资金主要面向的是当年因灾造成房屋倒损、因灾重大伤病救治等生活困难需要政府实施口粮、衣被、取暖等救助的家庭,游某的家庭当年并未出现灾情,医疗支出也非灾害导致,于是对游某进行了函询。没过几日,游某便带着《函询说明书》和违规申领的920元冬春救助资金来到了镇纪委。最终,镇纪委对游某作出了问责处理。

“村干部就应该以群众利益为重,怎么能够与民争利呢,镇纪委的调查结果公平公正,我很满意。”随后在该村召开的调查情况反馈会上,村民代表王阿姨高兴地向镇纪委的同志说道。

近年来,该镇始终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聚焦养老社保、冬春救助、过渡期政策落实等方面,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及时解决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清廉建设带来的变化。

通讯员:艾义

编辑:郑超

审核:周大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