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全省2022年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远安县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各项主要监测指标数值均为近年来最优水平,其中PM2.5改善幅度位列全市14个县(区)第一。
近年来,远安县持续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以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契机,以“蓝天保卫战”为主要抓手,坚持在项目审批、污染防治、环境执法和环境风险防范等工作中,严抓大气污染防治,助推远安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是持续优化治气体系。在2018年启动远安城区清洁能源取暖替代三年行动的基础上,2021年又建立了“4+1+1”的全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持续狠抓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生活源污染防治,不断巩固秸秆禁烧、大气污染应急响应攻坚成果。
二是强力深化源头治理。持续开展“百日攻坚”和“蓝天卫士”专项执法行动,严格查处重点涉气工业企业特别排放限值执行情况,指导奥力精工等重点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企业累计投资1000余万元升级改造尾气处理设备,督促吉星化工等4家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累计投入8000余万元实施环境治理和13项技术改造,减少污染源头排放。
三是着力细化异常应对。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的基础上,针对远安实际着力细化异常气象条件下的污染应对措施。冬防期督促相关企业在重污染天气下坚决落实限产、停产或自主开展应急洒水降尘等措施。夏季高温期间实施“提前部署、快速响应、精准预测、科学评估”的臭氧污染管控措施,近年来远安臭氧污染天数大幅减少。
四是不断强化能力建设。依托市、县两级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在县内城区、工业园等重点区域布设各类环境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5座、扬尘噪声在线自动监测系统21处,不断完善大气环境监测网络。为执法、监测人员配备巡查无人机8台、便携式VOCs监测设备1台,全面提升大气预警和防范能力。
2022年上半年,远安县环境空气质量PM2.5、PM10平均浓度分别为30微克/立方米、60微克/立方米,分别同比下降21%、13%,优良率91.2%,同比上涨0.5个百分点。
通讯员:王展
编辑:刘艳
审核:向何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