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阐释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文明实践】情系困难群众,送法律援助进家门

“请问是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吗?我的父亲今年65岁,几个月前出了车祸,到现在还没拿到赔偿金,我们想申请法律援助。”接到河口乡河口村村民的求助电话,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在电话里询问具体情况,核查当事人的基本条件,考虑到当事人居住在河口乡山区,路途遥远,决定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经过和当事人沟通,2022年9月22日上午,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湖北沮城律师事务所梅清宇律师组成专门的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小队,驱车22.8公里,徒步赶到位于高山上的河口乡河口村村民周某家中,为其提供法律服务。现场,2名法律援助志愿者认真了解案件详情,仔细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热心解答疑惑。最终,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受理周某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法律援助申请,并指派梅清宇律师为其案件的一审代理人,对其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

“谢谢你们,国家的政策真是好,方便我们广大山区老百姓,在家里也能享受到免费的法律服务。”当事人周某拉着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及梅清宇律师的手,表示深深的感激。

远安县法律援助中心通过组织志愿者主动上门提供法律援助志愿服务,切实为群众解决法律问题,减轻群众负担,将“法律援助惠民生”项目送入千家万户。

通讯员:侯惜蕊 张玲 严雪

编辑:刘中一

审核: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