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成效,保护绿色生态水源,改善人居环境,建设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样板县,远安县采取多项举措,持续打好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歼灭战。
为落实落细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属地管理责任,县、乡(镇)、村三级分别成立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检查畜禽养殖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养殖场(户),因地制宜、因场施策,制定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案,建立适合本区域畜牧业发展的粪污处理模式。同时,各乡镇、各村每半年组织召开一至两次养殖场(户)专题会议,通报辖区养殖污染防治情况,总结污染治理经验,查缺补漏,确保达到“零污染”“零排放”目标。
同时,加强日常管理。组织包村、包组干部进村入户摸清所辖区域内畜禽养殖底数,建立工作台账,进行动态管理,管控污染源头。对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设备运转、养殖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情况开展日常巡查,保证畜禽养殖粪污无偷排、漏排,无满溢,无二次污染。同时,要求各养殖户要就近还田资源化利用,降低环境污染风险,维护好乡村良好生态环境,全面巩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成果。
此外,还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组织召开养殖大户动员会,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村村通广播等方式,普及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法律法规,讲解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通报全省典型案例,激发全民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引导农户正确处理畜禽养殖排泄物。同时,通过电视广播微信等媒体平台积极宣传相关政策,确保相关政策内容家喻户晓。
为规范应急处置,各乡镇、各村成立了应急处置预备队,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降低污染事故的危害,预防或减少可能伴随的环境影响,确保不发生重大畜禽养殖污染事故。
通讯员:肖娇、梁以承
编辑:李怡
审核:郑超
终审:史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