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法院:巡回法庭进乡村 以案释法护生态

4月25日,远安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团队在河口乡金竹村巡回审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县法院院长邓琼涛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王谦出庭履行职务。县法院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及县公安局、县林业局、河口乡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到场观摩庭审,部分村干部、护林员、村民代表到场旁听庭审。

经庭审查明,2022年11月,被告人邹某某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采伐自家承包山的林木312株,立木蓄积53.513立方米。被告人的行为不仅涉嫌滥伐林木罪,因其行为破坏了森林资源,致使森林防护功能降低,还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承担补种树木修复生态的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也深刻认识到自己滥伐林木的行为对生态环境及林业资源的危害性,当庭认罪悔罪,愿意接受法院的判决,并表示将积极补种树木,配合林业部门确保补种树木的成活率达标。

审判长对被告人进行了法庭教育,并现场开展了普法宣传。

休庭后,县人民法院以及相关单位负责人还开展了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助力修复生态环境,倡导群众提升环保意识,共建生态文明。

近年来,远安县人民法院通过“巡回审判+现场普法”的形式,用身边人、身边事让群众对法律有了直观深刻的认识,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取得了良好的法治宣传效果。

记者:张梦萌 通讯员:邹蕊 刘海玲

编辑:李怡

审核:郑超

终审:史迎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