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我县收听收看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宜昌市开展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

12月4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宜昌市开展第二轮第二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召开,会议以电视电话会形式举行,县委书记汤明,县委副书记、县长刘朝,在职县级领导、各乡镇以及县直单位主要负责人在远安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

会上,督察组组长肖习平、副组长周水华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讲话,市委书记熊征宇作督察进驻动员。

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汤明就我县督察协调配合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他强调,政治站位要再提高。省级环保督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再延伸,是对各级党委、政府环保意识的再提升,是对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再落实,是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措施的再强化。全县上下要清醒认识到配合做好环保督察工作是践行“四个意识”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两山”理念的重要举措,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契机。工作配合要尽全力。要全力配合省环保督察工作,如实提供各种资料,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对督察组现场提出的问题和交办的信访件,要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制定整改方案,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坚持标本兼治、源头治理,确保整改见实见效。问题整改要快推进。各相关单位必须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紧盯时序进度,对照市交办的问题清单,按照已明确的节点,抓紧推进问题整改,达到省市基本要求。要进一步完善督查和监管机制,把整改任务压实到岗、传导到人,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压实,齐抓共管、合力推进。工作责任要真落实。要严格对照《远安县配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协调联络组要发挥牵头管总、统筹协调作用,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沟通联系,按要求做好相关配合。各保障组要对照方案,认真履职尽责,扎实做好资料收集整理、现场调查、信访处置、宣传报道、后勤保障等工作,把各项责任真正落到实处。

记者:周进伟

编辑:刘世卫

审核:王华

终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