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安县开展打击整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联合行动

12月12日,县湿地处、县林业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等部门开展了远安县打击整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联合行动。

行动开展前,县湿地处、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委政法委、县委网信办、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分管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召开了远安县2023年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交易联席会议。

会议中,县林业局领学《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远安县野生动植物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汇报近期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情况,强调了各部门在此次专项联合行动中,要协同作战,密切配合,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进行拉网式巡护清查,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对各类野生动植物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行动过程中对酒楼、饭店、农贸市场、物流园、杂货店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清理整顿野生动物交易、食用及非法出售、收购、运输、经营利用野生动植物行为;清查周边商户是否存在售卖猎捕野生动物猎捕工具(如:猎夹、猎套、地枪、排铳等),并进行宣传提醒;在珍稀濒危野生动物主要栖息地、越冬地进行野外巡查,严防乱捕滥猎和损坏野生动物栖息地的违法活动;在木材收购加工企业及周边古树进行巡查,严厉打击、严密防范破坏古树名木违法犯罪活动。

近年来,远安县深入践行生态文明理念,自然环境不断改善,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如中华秋沙鸭、小灵猫等频繁现身。下一步,远安县将继续落实联席会议相关要求,加强栖息地巡护,野生动植物监测,建立健全部门间联动长效机制,多环节强化野生动植物保护执法监管,切实保护远安县野生动植物资源。

通讯员:黄骏杰、彭艳红

编辑:刘世卫

审核:向何禾

终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