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积金新政出台!公积金余额可当首付

近日,宜昌公积金中心再出惠民新政,公积金余额可当首付,父母子女公积金支持互助提取。

一是开展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业务,缴存人家庭在宜购买的预售新建商品住房,为首套自住住房的可使用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为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可使用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以上提取的资金直接转入开发企业预售资金监管专用账户。

二是实行购买首套住房代际间互助提取,在宜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家庭在宜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可提取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支付购房款和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参与代际提取的父母、子女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家庭住房套数为0套或1套。

需要注意的是,2024年1月31日后缴存人购买自住住房或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适用此支持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由宜昌住房公积金中心制定具体实施细则,并负责做好解释。

本台报道

编辑:刘世卫

审核:蔡燕

终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