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文化建设】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持续推进 “信用+生态环境”监管模式

(通讯员:王艳)为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加大环境信用监管力度,宜昌市生态环境局远安县分局多措并举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工作,不断提升生态环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水平。

一是完善环境信用评价体系,推进评价结果运用。根据《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办法》,对我县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管理单位、重污染行业单位等行业范围全面排查梳理,建立动态企业信息库,积极推进信用分类监管,截至2024年9月底,远安县被纳入湖北省企事业单位生态环保信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的企业数量为94家。

二是实行差异化监管,科学高效提升执法效能。根据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采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差异化监管方式,实施“绿标、蓝标、黄标、黑标”四级差异化监管,在制定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时,将“双随机”抽查与企业信用风险等级相结合,对守信企业(绿标),年初纳入执法“正面清单”,通过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结合无人机巡查、视频监控等方式对绿标企业开展非现场监管,减少开展现场执法检查的频次,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发挥激励导向作用。对失信企业(黄标)和严重失信企业(黑标),坚持强化监管原则,加大污染源随机抽查频次,取消参加环保评先评优活动。

三是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全面落实生态环境行政处罚“首违不罚”和“两轻一免”清单制度,帮扶、教育违法企业及时改正环境违法行为,提升环境污染治理水平,让执法既有力度更有温度。2024年共计办理轻微违法不予行政处罚案件5件。

一审:刘世卫

二审:周大威

三审:陈大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