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概述
实际业务办理的过程中存在自然人委托相关中介代办&查费申报等场景,现根据领导指示,综合电子税务局APP端设计思想,为了对委托业务办理的具体事项留有依据,更好的服务纳税人并提高纳税体验,需要利用APP端便捷性、数据安全性等特点,解决委托业务办理授权。
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关联场景
场景编号 | 关联性 | 场景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强制关联 | 实人认证 | 办理代开申请业务纳税人需存在有效的实人认证,如无效需跳转实人认证 |
功能路径
【办&查】-【发票使用】-【在线委托授权】
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操作步骤
登录电子税务局APP后,点击【办&查】-【发票使用】-【在线委托授权】功能菜单。
委托办理人类型选择“受托方”或“委托方”,点击【确定】 。
委托办理人类型选择“受托方”,点击【确定】,跳转至授权委托书填写页面,填写授权人信息:委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办理人类型选择“委托方”,点击【确定】,跳转至授权委托书填写页面,填写授权人信息:受托人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号码。
委托办理事项填写:
选择授权期限,可选择“按次”或者“按年”,点击【确定】。
按次:当次只能申请不动产租赁代开合同期限内且历史代开中无当前期限的发票;时间记录为当前系统时间,只限于本次代开授权,如再次开具,需再次授权。
按年:可多次申请同一房源的不动产租赁代开合同期限内且历史代开中无当前期限的发票(判断同一房源:相同授权人,且相同的不动产单元号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号或者不动产地址);有效期一年,系统自动按照申请之日起一个自然年。
录入代开金额,点击【确定】。
跳转至授权委托书确认页面,确认无误点击【请求授权】。
生成二维码,点击相应的按钮,选择【分享】。
弹窗提示确定转到第三方应用打开?点击【确定】选择分享方式分享二维码。
委托办理人类型选择“受托方”,授权方确认授权后弹窗提示:本次授权成功,可继续办理委托业务:代开增值税发票(出租不动产)。点击【确定】跳转至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代开页面。
委托办理人类型选择“委托方”,授权方确认授权后弹窗提示:本次授权成功,点击【确定】跳转至办&查页面。
授权方拒绝授权后弹窗提示:授权方拒绝本次授权。点击【确定】跳转至【办&查】功能页面。
在“已完成”table页中显示该“委托办理人类型”下的所有授权信息,对于查询状态,目前按照四种状态进行显示,分别为:
授权中:针对委/受托方未及时完成授权且授权二维码还在七天时效内的;
已过期:针对委/受托方未及时完成授权且授权二维码不在七天时效内的或者自然日已超过授权期限;
已授权:针对委/受托方已确认授权的委托事项;
已拒绝:针对委/受托方拒绝的委托事项。
已过期、已拒绝的委托事项可重新发起委托授权。
授权中:①申请方可“终止授权”②被委/受托方可“拒绝授权”或“确认授权”。
已授权:①申请方点击【去代开】可跳转至代开出租不动产(承租方)功能页面,可“终止授权”。②被委/受托方可“终止授权”。
报送资料
无。
注意事项
对于电子税务局APP在线委托授权场景,需要支持未注册自然人在对可在线委托办理事项时进行刷脸认证,认证完成后才能继续办理业务。
针对授权时,需提供定时任务,当承租人申请授权后,自申请授权当日起,出租方7日内无操作时将自动作废承租人发起的授权申请,同时作废对应的代开申请信息。
常见问题
申请授权成功,下次代开是否还需要重新申请授权?
答:不动产租赁代开发票申请授权范围分按次和按年两种。
按次:当次只能申请不动产租赁代开合同期限内且历史代开中无当前期限的发票;如再次开具,需再次授权。
按年:可多次申请同一房源的不动产租赁代开合同期限内且历史代开中无当前期限的发票(判断同一房源:相同授权人,且相同的不动产单元号或者不动产权证书号或者不动产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