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持续简政放权,降低制度成本。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净减少11项,下放至乡镇、村级便民服务事项分别达到45项、84项;推进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31个职能部门177项行政审批事项实现“应进必进、进必能办、一站办成”,涉企审批时限缩短四分之一以上;深化“五证合一”“两证合一”改革,实现27证合一,县级审批事项网上办理达80%以上。2017年,全县新登记市场主体3226户,总数达15233户,同比增长15.6%;新增注册资本15亿元。
二是减轻税费负担,降低运营成本。出台《远安县落实降低企业成本政策责任清单》,制定34条全面减轻企业负担措施,涵盖资源要素、物流、税费等6大方面;积极推进售电侧改革,协调17家重点企业与海卓售电公司对接,有效降低企业用电成本;全面落实“营改增”等政策,严格执行高新技术企业、小微企业等税收优惠政策。全年减免退各类税费3159万元,为企业减少各项社保费支出2430万元、清退涉企保证金500余万元。
三是实施金融创新,降低融资成本。持续推进城投公司市场化转型,争取到位资金14.97亿元;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首个PPP项目——城乡污水治理工程成功落地。积极扩大直接融资比例,“远安生态食品板块”成功在武汉股权托管交易中心启动,10家企业集中挂牌。实施小微企业保证保险贷款和企业应急周转资金制度,2017年为企业发展提供保证保险贷款3650万元、应急周转资金7.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