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业务概述
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是证明税务机关未发现纳税人存在欠税情形的文书。
欠税情形是指纳税人存在《欠税公告办法(试行)》第三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纳税人具有下列事由之一的,可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
(1)因商务合作、出国签注、留学等以无欠税情形为前提的。
(2)有其他正当事由,确需税务机关出具无欠税证明的。
4. 《无欠税证明》的开具内容,参照核心征管出具的无欠税证明内容即可。
二、办理流程
即时办结。
三、关联场景
场景编号 | 关联性 | 场景名称 | 关联关系 |
1 | 强制关联 | 自然人信息采集 | 自然人申请开具无欠税证明的,如果尚未取得纳税人识别号的,应当报送《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 表)》并生成自然人基础信息档案。 |
2 | 进行受理前置监控 | 进入功能菜单时实时 | 系统查询申请人本主体和关联主体在全国范围内的未申报和欠税数据,判断是否允许申请开具 |
3 | 强制关联 | 无欠税证明查验 | 已开具成功过的无欠税证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查验 |
4 | 强制关联 | 推送证明开具结果信息 | 同时提供下载功能,可由纳税人下载格式文件并进行打印,无欠税证明需要加盖主管税务机关电子印章(非自然人开具);自然人开具无欠税证明需要加盖当前登录的县(区)级税务业务专用章,确保不可篡改。 |
四、功能路径
1.【办&查】-【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
2.通过首页搜索栏输入关键字查找。
五、操作步骤
登录新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办&查】-【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菜单进入功能。
2.登录为自然人或企业,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功能模块(如申请人不存在未办结事宜,跳转到无欠税证明预览界面,如申请人存在未办结事宜,则展示纳税人的未尽事项详情界面)。
1)不存在未办结事宜,选择业务发生地后,点击“下一步”进入开具无欠税证明界面。
点击“开具”按钮跳转证明下载界面,点击“下载”按钮,下载PDF格式表单。
2)如存在未办结事宜,显示未办结事项界面,“点击处理未办结事项”查看未办结事项明细。
点击“查看《开具无欠税证明未尽事宜通知书》”,生成未办结事项通知书,点击“开具”按钮跳转通知书下载界面,点击“下载”按钮,下载PDF格式表单。
六、报送资料
无。
七、注意事项
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关于“不存在欠税情形”的适用范围:纳税人在税收征管信息系统中,不存在应申报未申报记录且无下列应缴未缴的税款:一是办理纳税申报后,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二是经批准延期缴纳的税款期限已满,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三是税务检查已查定纳税人的应补税额,纳税人未缴纳的税款;四是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五条核定纳税人的应纳税额,纳税人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五是纳税人的其他未在税款缴纳期限内缴纳的税款,包括作为扣缴义务人或纳税担保人未按期缴纳的税款。
八、常见问题
1. 如果纳税人存在应缴未缴税款该如何处理?
答:点击办税-证明开具-开具无欠税证明-存在未办结事宜,点击【去缴款】完成相关未办结事宜。
2.自然人提示有未申报信息如何处理?
答:自然人的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关联企业的身份证件类型及号码查询关联主体是否有未申报,取消与企业关联关系或者处理关联企业的未申报后再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