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不仅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石,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法治保障和行动指南。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今年宪法宣传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近日,远安县各乡镇各部门创新内容形式、突出群众参与,积极开展宪法精神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走进人民群众,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弘扬宪法精神,要把牢宪法的根本地位。求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宪法的“根本性”不仅体现在它作为国家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上,还体现在其在内容上对国家的基本制度、国家机构的组织和职权、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基石性内容的全面涵盖。自2018年国家领导人首次宪法宣誓到宪法宣誓成为国家公务人员就职的法定程序,宪法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核心地位愈发凸显。“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党领导人民制定和完善宪法,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在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的各个环节,在根本上维护了人民的利益、反映了人民的意愿。
弘扬宪法精神,要把准宪法对改革的引领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实保障”。
我国曾先后5次修改和完善宪法,特别是在2018年宪法修改中,把党的重要理论观点、方针政策写入宪法,并把党和人民在实践中取得的重大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上升为宪法规定,为进一步改革提供了坚实保障、指引改革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确方向。弘扬宪法精神,必须明确宪法的底线,充分发挥宪法的引领作用和制度保障作用,保证改革方向的正确、改革秩序的稳定;要在知识普及、观念引导上纵深推进,凝聚全社会参与改革的共识和动力;要在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上持续发力,为全面深化改革创造良好环境。
弘扬宪法精神,要推动宪法实施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宪法的生命力在于其实施,而实施的关键在于各级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能否真正将宪法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不断发展,对我们党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弘扬宪法精神,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的能力和水平、积极作为。通过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让宪法精神深入人心、家喻户晓。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宪法权益,积极参与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宪法权威和尊严的良好氛围。
在新征程上,我们要始终坚持宪法的国家根本法地位,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充分发挥宪法精神的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凝心聚力、保驾护航。
作者:远安县河口乡张桥村 周运蝶
来源:三峡时评